中国化妆品法规的最新动向以及对策-Part 2
2. 中国电子商务法交易相关法规与措施
2-1. 电子商务交易法的发布及实施
2018年8月31日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由2019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
2-2. 《电子商务交易法》适用范围
藉由网络等网络的商品贩卖,或者指进行提供服务经营活动的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电子商务交易平台经营者.平台内经营者.自行开设网站人员.藉由其他网络服务贩卖商品或者进行提供服务的电子商务交易经营者。
2-3. 撷取部分处罚条例
① 第八十三条:电子商务交易平台经营者违反本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依平台内经营者若对于侵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行为并不采取必要的措施之下,或者平台内的经营者无充分的进行经营资格的义务确认,再者对于消费者无进行足够的安全保障义务,市场监察管理部门可处以5万以上50万以下罚款。严重者处停止营业,并罚款50万以上200万以下罚金。
② 第八十四条:电子商务交易平台经营者若违反本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对于平台内经营者知识财产权侵害之行为,若无进行必要的法律处置之下,知识财产权行政部门得以命令设立期限改善。若超过期也无改善状况之下,处以5万以上50万以下罚款。严重者处以50万以上200万以下罚款。
2-4. 跨境电商监督管理
跨境电商优惠政策:属于《跨境电商进口零售商品清单》内,仅限于满足个人使用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税收政策规定之产品,不要求首次进口→申请许可、登记或备案登记,即可作为个人使用产品进行监督和管理。
2-5. 对于企业的对策以及建议事项
① 包含在《跨境电商进口零售商品列表》之产品,藉由跨境电商进口之下,可享税金优待以及免除申请进口许可的优待。
② 对于藉由其他的电子手法贩卖的企业经营者,须遵守《电子商务交易法》的规定,遵从法律做企业登录,服从法律支付税金,并积极报告运营商或平台的信息,并建立管理制度及系统。
③ “代购”等并无进行合法的登录、无遵守法律课税,属违反行为。